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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博州检察持续发力
时间:2019-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检察工作新要求,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能力,2019年12月10日,博州人民检察院就谢某某申请的五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自治区第七检察部主任阿布都艾尼·许库尔到会指导,博州检察院检委会专委查红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及当事人近20余人出席听证,听证会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周红燕主持。 


 


        申请人谢某某与绿佳果蔬中心因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执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绿佳果蔬中心用部分房屋抵偿借款,但该抵偿房屋因行政审批手续问题而未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故谢某某将博乐市发改委、博乐市住建局、博乐市原国土局起诉至法院。案件经过三级庭审,均以谢某某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为由驳回。博州检察院为增强做实行政检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经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解决该系列行政争议。 


 

 

 

 

     听证会上,申请人谢某某陈述申请监督的请求和事由,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和问题的“症结点”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并对当事人出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逐一答复。检察机关从矛盾化解,息访息诉出发,综合参会人员发表的听证意见,最终对该系列行政争议案件作出不支持的监督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对此次公开听证给予充分肯定,州司法局局长吴从斌表示,这种听证方式很好,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平台,检察机关将工作做在了我们行政机关的前面,这种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听证会活动值得我们行政机关借鉴学习。 


 


     此次听证会,是博州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贯彻落实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将各方力量汇集到行政检察事业上来,真诚沟通,增进互信,努力把检察工作和社会各界的期待更好的融合起来,下一步,博州检察机关将行政争议纠纷化解贯穿始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让行政检察监督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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